主题: 本人于2018年8月14在北环西路丢失了66号1号楼下丢失了一辆枣红色的电动车,本人已报警,如果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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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8/8/15 12:01:59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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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8年8月14在北环西路丢失了66号1号楼下丢失了一辆枣红色的电动车,本人已报警,如果小偷看见了请你马上还回来,我可以撤案,如果一意孤行不还,那就等着吃进看守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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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想多了 像这种情况报完案 基本就没你什么事了 说的等通知 结果自己想 我可是身有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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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的东西还能回来我的丢了刚开始还抱着希望现在已绝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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