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本人于2018年8月14在北环西路丢失了66号1号楼下丢失了一辆枣红色的电动车,本人已报警,如果小偷

  • 我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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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复:2
  • 发表于:2018/8/15 12:01:59
  • 来自:甘肃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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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8年8月14在北环西路丢失了66号1号楼下丢失了一辆枣红色的电动车,本人已报警,如果小偷看见了请你马上还回来,我可以撤案,如果一意孤行不还,那就等着吃进看守所吧
来自手机版
  • 格子衬衫、小阳光
  • 发表于:2018/8/17 13:56:18
  • 来自:甘肃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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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想多了  像这种情况报完案  基本就没你什么事了  说的等通知  结果自己想   我可是身有体会
  
  • 浮世
  • 发表于:2018/8/18 18:20:49
  • 来自:甘肃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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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的东西还能回来我的丢了刚开始还抱着希望现在已绝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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