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参保缴费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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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8/9/12 17: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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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参保缴费时间的通知 根据我省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安排部署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各项社会保险费核定、征收全部移交由税务部门实施。为确保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按期完成,2018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参保缴费工作于2018年11月15日截止,逾期不再收缴,望广大参保人员相互转告,按时参保缴费。 酒泉市社会保险局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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