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肃州区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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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4/14 21: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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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打造“流程最优、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市场化、便利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持续推进“三减一优”改革。持续推进以“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优化办事流程”为主要内容的“三减一优”工作,动态调整事项、优化流程,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总体办理时限压缩80%以上,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材料总体减少65%以上。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2.全面落实首席代表制度。修订各部门三定方案,确保各部门有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专门机构,将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股室(办公室),股室负责人兼任首席代表,政府部门全权授权首席代表直接行使本部门全部审批事项的审批权,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

       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3.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内的许可事项,编制办事指南,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许可条件、许可层级、许可部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实施清单事项网上公开、网上申办、网上查询、网上投诉和网上答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相关部门不得自行增设许可条件和许可环节,不得将法定依据之外的非强制性标准作为行政许可的条件和依据。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4.加快新建市民中心。加快市民中心项目选址、建设等工作,建成集行政审批、数据中心、执法监管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全新市民中心,将社保、医保、就业、人才、税务、婚姻登记、法律公证等业务纳入市民中心集中办理,真正实现“一处办、一次办”。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综治中心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5.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全覆盖。将人社局、退役军人局、医保局、民政局、税务局、交警大队车管所等办事大厅设为政务大厅分中心,配齐硬件设备,接入政务服务网和电子监察系统,由区行政服务中心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实现事项受理、办理时限、结果评价统一监督到位。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6.下放政务服务事项。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实际,将事项办理程序简单、农村群众办理较多的事项下放或委托乡镇、街道办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并及时做好宣传引导,确保平稳有序过渡。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委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属有关部门

       7.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用承诺替代证明,申请人承诺符合办理条件的,有关部门直接作出同意决定,事后通过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或定期核对的方式进行核实,创建“无证明审批示范区”。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配合单位:区属各部门

       8.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纵向加快自建平台和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集成,横向强化部门业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加快破除专网林立、数据不通、信息孤岛等问题,扩大数据共享范围,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属各部门

       9.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梳理编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同步推进事项标准化表单编制、流程优化和线下综合窗口、线上办理专栏设置,创新编制“一件事”办事指南,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结。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属各部门

       10.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大力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异地办理,2021年底前,137项高频政务事项实现“省内通办”,130项高频政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属各部门

       11.完善“好差评”机制。配齐政务大厅各分中心和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好差评”硬件设备,围绕“服务评价、差评核实、整改反馈”等环节,构建“好差评”闭环工作流程,摸清锁定“好差评”数据反映的政务服务堵点痛点,研判企业和群众的需求,坚持靶向发力,增强整改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牵头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区属有关部门

      二、深化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12.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城市规划区外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由住建部门牵头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既有建筑内部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13.推行容缺受理和代办服务。根据《肃州区重大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前期手续部门承包代办责任制度(试行)》,推进“容缺审批”,建立容缺事项清单和容缺流程,实行先批后审,促进审批环节提速增效;建立“一企一策”服务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帮办事项(包括可研、设计、中介等服务机构事项),限定完成时限,推行日统计、周调度、月督查工作机制,提高项目落地速度。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14.优化“并联审批”事项流程。由发改局牵头对社会投资项目审批环节进行梳理,推动更多审批环节实现“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限,优化整体审批流程,形成社会投资类项目审批流程图;住建局牵头负责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并联审批”,形成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市政建设类项目审批流程图;水务局、交通局分别牵头梳理水利、交通类项目审批环节,形成水利类项目和交通类项目审批流程图;对需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审批且符合并联审批的事项,由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协调,组织政府各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切实做到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加快项目落地。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交通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15.大力推行“区域评估”。对区内未利用建设用地的压覆矿产资源证明、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节能审查、文物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林地征用占用初审、占用草原用地核查、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事项由主管部门和乡镇进行评估,共享评估评审结果,大力缩短项目审批时间,减轻企业负担。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区属有关部门

       16.实行“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与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加强沟通,做好协调配合工作,通过酒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深化施工图“多审合一”,推进“多测合一”联合验收,简化项目审批或核准手续。积极协调省市审图机构,加快施工图审查,提高审批效率。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17.推行环评告知承诺制。2021年起,对环保措施成熟、环境影响可控的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行业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不再对环评报告表进行技术评审。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18.优化获得电力便利度。全面推广居民和低压小微企业用户接入电力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办电环节减至3个以内,办电时间分别压减至3个、15个工作日内。实现10千伏及以上大中型企业用户省力、省时、省钱‘三省’服务,办电环节压减至4个以内,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办电时间分别压减至22个、32 个工作日以内。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国电酒泉供电公司肃州分公司

       19.优化水气暖报装程序。用水、用气、供暖等事项实行“一次申请,统一受理”的“套餐式”服务,实施“312”标准,即用户从申请至接通最多3个工作日、1份材料、2个环节。水气暖报装全部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依托酒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通过系统推送的形式,提前向市政公用企业推送项目信息,并主动对接需求,为提供报装服务做好准备。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20.强化“网上中介超市”运行管理。通过线上和线下公开征集中介服务机构,将涉及工程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环评等内容的中介机构纳入中介服务超市,直接对比询价、商谈时限、一次性选择,破解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问题以及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乡镇、区属各部门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21.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设立“企业开办”一站式受理窗口,实现市场主体登记、社保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银行预约开户等涉企事项集成办理,将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加大电子公章、电子发票的推广使用,提升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网上办件比例。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

       22.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取消向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程序,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只提供《清算报告》或注销承诺书等必要件。依托肃州智慧政务服务平台,由行政服务中心统筹,实现清税证明核查实时反馈,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等3种情形的纳税人免予办理清税手续,直接申请简易注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23.推广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应用。依托肃州区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与全市电子证照库、电子印章系统对接。加大国家、省市数据接口申请使用,大力推广电子证照的社会化应用,电子证照类目100%关联办事材料清单,提升审批效率。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四、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

       24.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不动产首次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转移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0.5个工作日办结,积极推进户籍人口、营业执照、司法判决、公证书、婚姻登记等信息共享应用,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25.优化按揭购房登记服务。扩大“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模式合作银行范围,实现办理贷款和抵押权首次登记“只跑一次腿、只交一次材料、一天出证”,抵押权注销登记即时办理。推行按揭购房涉及的“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事项”合并办理,实现两项登记“一并受理、同步审核、同时发证”,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

       配合单位:区金融办

       26.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对房地产领域不动产登记前置手续不全造成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问题,由区自然资源分局进行全面梳理,按照不同情况分类,制定解决方案。原则上依据个人购房合同、缴清房款发票和完税证明等现有证明材料受理不动产登记,缺失的证明材料由单位和个人进行法律承诺,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利。历史遗留的未办证住宅,只要不是违规违章建筑,符合办证条件,申请即办证。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税务局

      五、推进融资、纳税便利化


       27.缩减银行机构审批时间。在本级授权范围内,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原则上要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贷款,自企业申请到贷款实际发放,原则上流动资金贷款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固定资产贷款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

       配合单位:驻肃各金融机构

       28.积极推行“不来即享”办税模式。优化纳税人缴费人享受税费优惠方式,深入推进税收优惠“不来即享”。将税收优惠事项与纳税人申报无缝对接,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纳税人推行税收优惠事项“自行申报、网上办理、先行享受、后续监管”的办理方式。

       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29.进一步推进纳税便利降低企业负担。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确保政策应享尽享。积极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促进办税提速增效降负。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托电子税务局,拓展纳税人网上申请和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渠道。进一步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提高征纳办税效率。大力推进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六、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体系


       30.建立公开透明的不动产交易市场。按照“部门监管、市场运作、中介参与”的原则,将涉及不动产交易的全链条服务归集到同一平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不动产供求信息,完善市场供求信息配套制度,实现阳光交易。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配合单位:区税务局

       31.推进招投标公平竞争。依托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以电子招投标为载体,实现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减少招标投标环节中的人为因素。推进全区招投标市场统一市场准入条件、统一招投标管理政策、统一行业招投标监管标准、统一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统一市场主体库建设。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全区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 完善信用联合惩戒工作机制。运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建立全区招标投标监管信息化体系,推动监管信息共享,强化动态监督和预警,建设大数据集成分析平台,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32.规范涉企收费。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明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清单之外无收费。收费目录清单应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33.建立综合监管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推进“菜单式”执法创新;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慎重实施行政强制,对新兴业态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清单式”跨部门、乡镇、街道的综合监管新模式,有效解决相互分割、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提升执法水平和事中事后监管能力。

       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属各部门

       34.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建立涵盖全区企业的信用档案和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对于失信企业,及时公布或向相关单位推送数据。加快与域外信用信息的对接,方便外地群众和企业办事。运用好联合惩戒备忘录,对失信的个人和企业依法依规实施惩戒。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七、加强人力资源保障


       35.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制定完善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见习工作办法,鼓励酒泉户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按照政策给予见习补助。做好企业用工需求调查,拓宽用工信息沟通渠道,多渠道发布用工求职信息,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36.建立职业培训体系。协调酒、嘉职业技术院校和酒泉工贸中专,围绕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设置与热门行业相对应的职业技能培训班,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各负责培训部门免费为企业提供用工岗前技能、安全生产、消防等各类培训。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应急局

      八、完善营商环境保障机制


       37.加强行政审批队伍建设。各部门根据行政审批业务工作量,派驻首席代表和高素质工作人员,确保满足审批工作需要。行政服务中心要对派驻人员严格把关,并制定窗口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分批组织到全国最优秀地区进行培训,开阔视野,学习经验,全面提升业务水平。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38.强化政务服务考核管理。区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议,审改办每月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通报。建立《肃州区推动政务服务改革任务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责任追究。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建立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制定考核办法,每月进行考核,对“首席代表”和优秀窗口工作人员优先向组织部门推荐。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39.开展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围绕纳税、开办企业、产权登记等评估指标,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一次营商环境测评和评估,找准短板弱项,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在全国范围内聘请行政审批改革领域专家,对行政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进行工作指导,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和水平。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40.强化督查考核问责力度。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区纪委监委、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将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落实情况列入重点督查事项,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和明察暗访,对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和激励,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严肃问责,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区政府办    配合单位:区属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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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词 解 释

       1.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指伴随企业活动整个过程(包括从开办、运营到结束的各环节)的各种周围境况和条件的总和。营商环境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方面,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

       2.一件事一次办:“一件事”是指企业、群众需办理的一个事项,可以是单独的一件事情,也可以是需到多个部门办理的“一揽子事”,经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后,变成企业、群众眼中或窗口统一办理的“一件事”;“一次办”是指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3.并联审批:改变以前行政审批单位按序逐家进行行政审批的模式,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审批办理的事项,实行由一个中心(部门或窗口)协调、组织各责任部门同步审批办理的行政审批模式,做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

       4.区域评估:是指在特定区域范围内,由政府负责完成项目建设涉及的评审审批事项的评估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性评估成果,提供给入驻该区域的建设项目免费共享使用。

       5.多规合一: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强化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地保护、综合交通、水资源、文化旅游、社会事业等各类规划的衔接,确保“多规”确定的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空间参数一致,并在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上建立控制线体系,以实现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目标。

       6.多审合一: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性审查并入施工图审查,统一委托同一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依据各类技术审查标准要求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推送住建、消防等部门。

       7.多测合一:同一个建设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多项测绘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绘项目,由业主单位选择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中介服务机构承担建设工程所需的工程测量(含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和不动产测绘(含地籍测绘、房产测绘)等多项测绘业务。

       8.不来即享:依托电子税务局,实现税收优惠事项办理“自行申报、网上处理、先行享受、后续监管”,不再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即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工作机制和流程。

       9.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10.一单两库一细则:是进一步改革创新执法工作,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的内容。其中“一单”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两库”指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一细则”是指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细则。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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