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关于暂停肃州区医保业务办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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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8/12 21: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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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肃州区医保业务办理的公告


 全区广大参保群众,各参保单位:

      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将在我区上线运行。在新旧医保信息系统切换期间,将暂停办理医保相关业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系统切换时间

      2021年8月15日零时起至9月1日。

      二、停机期间医保业务办理


    (一)住院治疗

      1.本地住院。参保人在系统切换期间须住院治疗的,由个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待新系统上线后再行结算。

      2.异地住院。参保人个人全额自付医疗费用,出院后,持相关票据到我区医保经办大厅手工报销。

    (二)普通门诊治疗

      系统切换期间,参保人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的,相关费用由个人全额自付。

    (三)门诊慢特病

      经鉴定符合条件并已进行门诊慢特病备案的参保人,尽可能在系统切换前或新系统上线后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在系统切换期间必须就医购药的,先由个人全额自付,待新系统上线后凭有效发票按相关政策规定手工报销。

      请广大参保人合理安排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申办时间,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各参保人员、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相关股室。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股   0937-2650156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股   0937-2651889


肃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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