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酒泉市首届12.4“宪法日”书画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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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11/12 11: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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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首届12.4“宪法日”书画展征稿启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宣传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在12月4日第一个全国“宪法日”到来之际,酒泉市司法局、酒泉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依法治市”首届“宪法日”书画展。现向全市广大书画艺术家及书画爱好者征集作品。
一、主办单位:酒泉市司法局、酒泉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酒泉市文化活动中心、酒泉书画院、酒泉美术馆
三、征稿范围
    1、全市各级书画家和书画爱好者。
    2、酒泉书画院全体院士。
    3、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干部职工。
四、征稿要求
    1、作品种类:毛笔书法、国画、油画。
    2、作品内容: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以宪法精神、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内容尤佳。
    3、作品规格:作品不小于4尺整纸,不大于6尺整纸,***竖式,不需装裱,草书、篆书附释文。
    4、投稿要求:作品背后右下角请用铅笔楷书标注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地址、邮编、电话,肃州区外投稿作品交当地司法局,由各县市司法局统一交酒泉市司法局;肃州区内作者可直接将作品交酒泉市文化活动中心;酒泉书画院院士作品由书画院统一收交。
五、评选原则及办法
    1、评委会由承办单位特邀专业书画家组成,并在主办单位的监督下,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2、在所有投稿作品中评出书法、绘画获奖作品共20件,入展作品100件(含获奖作品)。
六、待遇
    1、获奖书法作品每幅奖励800元,获奖国画、油画作品每幅奖励1200元。
    2、向获奖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只颁发证书。
    3、获奖作者的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不予退稿,并颁发收藏证书;入展作品展览完之后退还作者。
七、展览时间、地点
    1、时间:2014年12月4日——12月15日
    2、地点:酒泉美术馆(酒泉市文化活动中心二楼)
八、截稿日期
    2014年11月25日。
九、其他
    1、本次展览谢绝代笔作品。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以上各条款。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十、投稿地址及联系方式
    1、酒泉市司法局(市政大厦西九楼6912室)
       联系人:梁化瑜    联系电话:0937-2612840  13079327888
    2、酒泉市文化活动中心(四楼办公室)
       联系人:于涛     联系电话:0937-2682159  1879470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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