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46号)文件精神,对照《酒泉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流程,经自愿申报、资格审核、现场评估、综合评价等程序,在前期16家医疗协议机构基础上,为满足工伤职工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新增酒泉民健康复医院、酒泉骨科医院为酒泉市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机构,新增的2家特色医疗协议机构将有力提升我市工伤专长医疗服务能力,为工伤职工提供更加深入的专项医疗服务。至目前,酒泉市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机构总数达到18家。酒泉市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机构名单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中医医院酒泉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四医院金塔县人民医院金塔县中医医院玉门市第一人民医院玉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玉门市中医医院瓜州县人民医院敦煌市中医医院敦煌市医院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蒙医医院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酒泉民健康复医院酒泉骨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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