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酒泉市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
就业项目生活补贴申报正在进行中
为高质量推进2025年酒泉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为民实事项目实施,现就2025年申报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生活补贴项目(市本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人员范围
(一)省万名基层就业项目
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内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甘肃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涉藏地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项目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二)市级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项目
尚未就业的应往届酒泉市户籍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用人单位范围
(一)省万名基层就业项目
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企业,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二)市级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项目
参照省级项目范围。
三、对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纳入项目范围
(一)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到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的;
(二)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
(三)违法经营、不按章纳税等有其他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
(四)在项目人员补贴期内,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报酬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不按时发放工资报酬、拖欠员工工资的、欠缴社会保险、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
四、扶持政策
市人社部门确保用人单位与项目人员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建立日常管理台账。市人社部门根据审核通过的项目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的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将生活补贴按月足额发放至项目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补贴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项目人员个人生活补贴。
项目人员领取补贴期间,用人单位应允许项目人员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并在纳入财政供给人员或被录取为在校生之前及时办理退出项目等相关手续。对项目人员离岗出现指标空缺的,在剩余补贴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可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员同样享受3年补贴政策。项目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因用人单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招聘进入,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补贴政策。
五、申报项目相关事宜
(一)市本级主管部门
酒泉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二)申报时间
2025年8月31日前,根据申报进展情况确定;9月1日以后,根据项目人员离职情况进行递补。
(三)报名方式
1.窗口报名
2.通过工作QQ群报名,群名称:2-酒泉市到基层(企业)就业项目工作群(市人才中心),群号:545416406。(先拨打咨询电话2668135再进入QQ工作群)
(四)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在QQ工作群的“文件”中,下载相关表格并根据要求提供各类资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完成信息录入。
(五)申报地址
酒泉市人社大厦1楼大厅西侧“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生活补贴咨询窗口”(肃州区富康路26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老师 咨询电话:2668135
酒泉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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