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集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违法线索的公告
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大力整治消费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突出的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打假、处劣、治虚”为重点,现面向社会征集违法行为线索。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及重点
(一)产品质量领域:儿童玩具、婴童服装、学生用品质量安全问题,如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羽绒服、羊绒衫等纺织品存在的质量违法问题;燃气灶具、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电池、水泥、电线电缆等产品的制售伪劣等行为。
(二)网络交易领域:“幽灵外卖”行为,包括采用虚假地址、伪造营业执照、无实体店经营等;电商领域商标侵权,如未经授权使用注册商标、商品标题使用暗示性侵权词汇等;电商平台及经营者的“霸王条款”,如单方面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正当权利等。
(三)食品药品领域: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成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肉制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注水销售等问题;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违规行为,如“神医”“神药”虚假宣传等。
(四)特种设备领域:电梯虚假维保、不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计量与认证检测领域:电子计价秤、加油机等计量器具作弊行为;检验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认证认可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举报方式
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广大群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1.电话举报: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
2.线上举报:通过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平台;
3.邮寄举报:通过信件,将举报材料邮寄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现场举报: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大厅或下属城乡各市场监管所,现场提交线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客观的违法线索;具备明确的时间、地点、违法主体及违法事实等基本要素。鼓励提供书面材料、照片、视频、交易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以便调查核实。
2.经核查属实的线索,我局将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官方渠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国市监稽规〔2021〕4号)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对恶意举报、虚构事实或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邮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莫高路16号(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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