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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3/1/23 9:16:31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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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种子管理站在今年的办证过程中,对经营种子个体注册商户和注册的制种公司有了一项莫名其妙的收费项目,对经营种子的注册商户每户收取二万元的保证金,对制种公司收取二十万元保证金,据说这笔保证金直到不经营种子才能退还,这项新规引起经营农资的个体商户强烈不满,但都敢怒不敢言,不交保证金就不给发证,做为一级执法部门,这样收费是否合理合规?而且这样的收费在酒泉地区仅在金塔县发生,请问政府部门对这样的执法单位,对他们这样滥用职权,巧立收费项目有没有约束和相应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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