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原创[荒诞剧]李鬼状告孙二娘侵犯李魁的权益

  • 玉树琼花
楼主回复
  • 阅读:5910
  • 回复:28
  • 发表于:2015/7/3 22:34:26
  • 来自:甘肃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酒泉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时间:公元前xxxxx年 
背景:新皇登基不久,朝廷银两亏空,各地官员腐败堕落,贪赃枉法,中饱私囊,百姓民不聊生,新皇为治理好国家,屡颁谕旨,惩治各地腐败,依法治朝,各地官员岌岌可危,夜不能寐,食不甘味。。。。。。。。新皇谕旨深得民心。
地点:XX朝之久全县、佳玉县 李魁客栈 县衙公堂
人物:孙二娘 小喇叭 李鬼 官爷 官府当差 县太爷 江湖游侠混混们
故事的经过:李鬼在久全县某路段竖起大旗“李魁客栈”,吸引南来北往客商,路过的游人入住,为了生意更好,经常派拉客女游走周边各乡各地各村为李魁客栈做宣传,宣传客栈设施如何整洁舒适,达到了天下一流标准,“李魁客栈”是经过朝廷认证圣上钦点的正规“李魁客栈”,里面的服务人员都是经过当朝发证的正规店小二,。。。。别说,宣传效应达到了预期,大家都知道李魁可是当朝家喻户晓的英雄,是名人呀,那“李魁客栈”一定不错,十几年每天客人爆满,络绎不绝,李鬼赚的银子哗哗的,偶有县衙当差者过来例行公务检查,银子一塞,当差者屁颠屁颠的跑了。

李鬼心里那个美呀,想当初,奴家一乡下种地的,到久全县来混,胆大敢拼,打家劫舍无所不能,虽屡遭险境,都化险为夷,想来天下大名鼎鼎的李魁有一身绝世武功,李鬼便躲到他乡练就了一身床上武功,李魁有下海捉鳖擒龙的本领,李鬼上床翻云覆雨的技巧。回到久全县后,改头换面,擦胭抹粉,胸上垫上馒头,把自己打扮的分外妖娆,吸引了县衙的很多差办,官员,还时不时给县各官员奉送银两,甚至把自己献上,那些官员被李鬼搞的五迷三道,无不为李鬼尽折腰。于是,李鬼在各官员的照顾下,堂而皇之的开起了“李魁客栈”。

这一天,家住佳玉县孙二娘途径久全县,被一群拉客女非常热情拦住,非要让进李魁客栈瞧瞧,住不住没关系,进去了解一下,孙二娘被这群拉客女的态度所感染,想来李魁客栈远近闻名,住下一定不错,虽然要的银子多,可毕竟天下一流大客栈嘛!但是,让孙二娘做梦都没想到的是,此客栈竟然是黑店,里面的店小二尽都是街头混混,钱被骗走,还被暴打,噩梦般的驻店。让孙二娘身体心灵都受到极大伤害,孙二娘是个性一根筋,倔驴脾气,想当初也是行侠仗义之人,哪里受过这等冤气,想想这家黑店骗了多少人,自己上当受骗挨打,和身上的伤疤给大家看,不能再让其他人上当,为了宣传面广些,只好拿起久全县喇叭,向十里八村喊话,以亲身经历告诉大家,李魁客栈是宰人害人的黑店,大家不要再去住了,一面找到县衙当差告发李魁客栈。经过这一喊话,才知道,原来去“李魁客栈”的都上过当,都知道是黑店,也曾经有胆子大的去闹过,但没用,要么店小二甜言蜜语几句打发了,要么,江湖混混拿着棍子都上来,要拉闹事的去县衙见官,这小老百姓哪见过这阵势呀?去县衙见官,还不知道自己会被怎样的乱棍打死,都忍气吞声不了了之了,何况这事传出去也不光彩呀,让人笑话。但总有不明真相的老百姓以为李魁大英雄的客栈一定很好,还是纷纷入驻,所以,基本不影响李鬼的生意。可是经过孙二娘拿着喇叭这一喊,见不得人的事,全曝光了,但是李鬼也是老江湖了,对付那些拿喇叭宣传它们的,她自有她的妙招,于是,先找了一群黑店里的江湖混混,分成四个帮:第一帮,辱骂帮,主要负责在人群中辱骂孙二娘,越难听越好,越脏越有效,孙二娘要么顶不住压力悄悄的,要么还嘴和它们对骂,如果对骂,那么孙二娘的素质就会大打折扣,,,第二帮,恶棍帮,主要负责在没人的时候,对孙二娘进行人身威胁,让孙二娘胆怯而退。第三帮,造谣帮,主要负责在人群中胡说八道,扰乱视听,什么,孙二娘是佳玉县开客栈的同行,是在故意黑李魁客栈,什么,孙二娘是借着广大乡民来达到自己的不可告人的目的。什么,自己经常去李魁客栈入住,真的很好呀,孙二娘的话不能信,,,,第四帮,装逼帮,这帮人故意在人群中装的公正,说谁是谁非,去县衙,县太爷断案不就清楚了,我们只听县衙的审判结果,你不敢去,就说明心虚,有理不是在人群中宣传的。自从这四个帮从水里钻出来,搞得不明真相的老百姓一头雾水,没想到孙二娘不怕,和混混们闹上了,适得其反,围观的人士越来越多,纷纷谴责李魁客栈太黑。

这下,李鬼发现事态不妙了,“李魁客栈”的客官有些少了,必须要孙二娘闭嘴,必须把这事摆平,于是这晚在床上和县上各官员商议,官员虽收到孙二娘的告发信几月有余,一直压着没管,其实,以前也屡收到告发李魁客栈的信函,都被告之回家等黄花菜去吧!可现在不能再装聋作哑了,官员被李鬼伺候舒服了,就是脑子还没清醒,淫的一手好湿,提笔写告示,第二日,便匆忙贴出,告示内容如下:

近日,孙二娘宣传“李魁客栈”是黑店一事,我衙门高度重视,
随后委派差役前去巡查未发现“李鬼客栈”有违规行为,望乡民不要
道听途说,大胆去住。孙二娘如果银两被骗,人身伤害,可去县衙
告状,由知县老爷处理。
久全县衙差办

告示一贴,乡民围观,孙二娘恍然大悟,什么?“李鬼客栈””???????咋是“李鬼”客栈呢?叫了十几年的“李魁客栈”怎么成李鬼客栈了?久全、佳玉周边乡民都熟知的李魁客栈,大家也是崇拜李魁才去它们客栈的,原来,李魁客栈只是被李鬼冒用而已,也根本不是朝廷谕批的,不过是久全县衙官员给批准的普通客栈。里面的店小二也不是什么正规来路。原来大家都被骗了。于是孙二娘更加卖力的拿起喇叭做宣传。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告示发的倒惹下麻烦了,于是,李鬼把平时要好的官员召集起来想对策,还是把孙二娘告到县太爷那里,搞个冤假错案让她闭嘴,可是问题又来了,按当朝律法,要告谁必须在当地管辖县告,这孙二娘不是久全县的呀,是佳玉县,如果去佳玉县告,那不是他们的势力权限范围,更何况黑店一被揭露,名声很臭了,去佳玉县,县衙门都不会接这个案子。那如何是好?这时县太爷的狗头军师想出了妙招,那就告孙二娘手里的小喇叭,小喇叭是咱久全县的。告小喇叭?大家惊呆了?这合适吗?军师说,小喇叭作为第一被告,连带孙二娘一同告到久全县衙,这样就把孙二娘拴住了,她跑不掉了,,,,于是大家无不拍手称妙,关键时刻还得靠狗头军师出谋划策呀。大家继续连夜密谋,连夜挖坑,准备给孙儿娘挖个陷阱跳。。。。。。。。。。。。。

第二日,李鬼拿起喇叭喊话告之乡民,已经把久全县的小喇叭和孙二娘都都告到县衙,由县太爷亲自审理,望大家不要再听信孙二娘的宣传了。。。。。。。。。。。。。一听这话,乡民们全傻了,小喇叭也被告了?小喇叭怎么了?它只是乡民们喊话宣传的一个工具而已,乡民们沸腾了,李鬼跟孙二娘的纠纷谁是谁非大家反倒没多大兴趣了,兴趣的关键是这小喇叭当第一被告确实成了奇闻怪事!大家纷纷关心这个案子县太爷如果审理?

话不多说,这一日,李鬼,孙二娘,小喇叭,对簿公堂,县太爷一声,开堂一一一一,李鬼出来指证孙二娘,拿起小喇叭宣传“李魁客栈”是黑店,还宣传自己身上的伤痕是李魁客栈的混混手里的铁棍暴打所致,让很多人不敢来客栈,造成生意冷清,她认为,孙二娘怎么能证明身上的伤就是客栈的混混所为?哪里鉴定的?说不定自己弄下的,李鬼还拿出了“李魁客栈”的营业许可证,证上白纸黑字“李鬼客栈”。还是去年刚刚在办下来的,不知道以前十年无证经营怎么就瞒过了当差官员的眼睛。更有趣的,李鬼还拿出了,客栈里面的小二的身份证明,原来极个别是店小二,其余***混混,瘪三,流氓,恶棍。。。。还拿出客栈的混混们使用的铁棍,称铁棍是非介入性的,打在身上是不会造成伤害的。。。。

孙二娘首先对李鬼身份表示质疑,李鬼和“李魁客栈”是什么关系?如果说孙二娘宣传“李魁客栈”对李鬼造成了名誉损害,请拿出,李鬼和“李魁客栈”的身份证明,如果没有,何来侵权?要侵权也是侵了李魁的权,而李鬼从审批证上看,开的是“李鬼客栈”。孙二娘宣传至始至终没有提过“李鬼客栈”,怎么侵犯到李鬼了?李魁李鬼本就不是一个人,你县太爷当初接案子只看有鬼字就行,眉毛胡子一把抓,按当朝律法,原告必须和本案有利害关系,可是久全县,县太爷哪管这么多,只要抓住孙二娘往坑里送就对了,什么朝廷什么法,屁法,它妈的头发,在久全老子就是法,老子说了算,冤假错案老子整得多了,现在还有在衙门口举牌下跪喊冤的呢,要不是新皇几道圣谕,严明官员纪律,早把你孙二娘乱棍打死了!

孙二娘又再次举证其它上当受骗者的证言证词,都被客栈混混制成各种伤害,还被讹去高额银两,为自己辩称:这么多上当受骗者,伤痕历历在目,有些上当受骗者,钱财被骗,身体致残,都想自杀,有些是靠精神药物来维持,除此之外举证了拉客女骗自己的证据,,,等等,如果不向乡民们宣传,不知道李鬼冒充“李魁客栈”还要诈骗多少银两,伤害多少无辜乡民。宣传它们黑店是正能量,是为乡民们做好事
(旁白:对乡民做好事,那是对官员的损失,都不去黑店了,银子哪里来?县衙的官员们靠着朝廷的俸禄哪里够纳妾逛窑子的?还不是靠黑店诈骗的银子上供?这个孙二娘,让官员们都咬牙切齿了,谁愿意听你申辩,你就有一万个理由,官员们理由只有一个,没有银子就不行,断了我们的财路,孙二娘你就是不识相,何况,你也不看看李鬼是谁呀,当地名人,和县衙官差们,那有很深的床榻之交)。
其实在没开堂前,县衙官员与县太爷基本把断案结果已拟完,只等适时宣判。 

焦点再来转向民间,李鬼冒充李魁开黑店,冒充朝廷御批,店小儿来路不明,黑店私藏凶器伤人,各种批客栈手续证件存在很大漏洞和疑点等等消息在各乡各村曝光,舆论一片哗嘫,乡民们纷纷要求严惩黑店严惩黑店背后衙门的查办官员,一传十十传百,基本全国都出名了,可是,你们传你们的,黑店照开不误,官员都默默为黑店撑伞祈福。
三月之后,县太爷的审案结果出来了,判决结果如下
1.李鬼状告孙二娘侵犯李魁客栈侵权成立,本县太爷予以支持。
2.孙二娘指证李鬼冒充李魁开黑店,人证物证虽俱在,那是孙二娘与客栈的纠纷,与本案无关,可以拿上材料物证去开封府找包大人处理。本老爷只处理李鬼客栈因为孙二娘揭露名誉受损。
3.孙二娘,指证她所宣传的是"李魁客栈”与李鬼何干?可是大家都认为是李鬼的客栈,给李鬼造成损失,大家以为的孙二娘也得承担责任!
4.孙二娘辱骂李鬼,对李鬼侵权成立,李鬼辱骂孙二娘那是孙二娘活该。
5.关于孙二娘反诉李鬼冒充李魁开黑店诈骗钱财的诉状,与本案无关!不受理,孙二娘交反诉费,本县太爷喝酒了,活该你有钱。
本县太爷依照本县官匪法判决如下。
1.关闭小喇叭,不许孙二娘再做不利于李鬼开客栈的宣传
2.孙二娘当众向李鬼道歉
3.替李鬼交诉讼费!
4.如孙二娘拒不道歉,本县太爷将亲自出马拿起喇叭为李鬼客栈做正面宣传,一路所需银子以及与李鬼的快活逍遥银子由孙二娘全承担!

久全县衙门县太爷


孙二娘拿着县太爷的审判书,当擦屁股纸吧,硬了,擤鼻涕吧,不舒服,只好扔进茅房,,,,,,,,,预知后事如何请看下集!!!!!!!


来自手机版
  • 玉树琼花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5/7/4 12:59:34
  • 来自:甘肃
  1. 沙发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顶起!!!!
来自手机版
(0)
(0)
  
  • 玉树琼花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5/7/4 14:32:02
  • 来自:甘肃
  1. 板凳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顶起!
来自手机版
(0)
(0)
  
  • 玉树琼花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5/7/8 8:00:45
  • 来自:甘肃
  1. 4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顶起!
来自手机版
(0)
(0)
  
  • 东来东往
  • 发表于:2015/7/8 17:33:42
  • 来自:甘肃
  1. 5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好剧!顶一个
来自手机版
(0)
(0)
  • 蓝精灵
  • 发表于:2015/7/10 13:59:06
  • 来自:甘肃
  1. 6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精彩,楼主,继续写下去!
来自手机版
(0)
(0)
玉树琼花
玉树琼花: 谢谢鼓励,会的!
  • guest53503536
  • 发表于:2015/7/12 10:54:08
  • 来自:甘肃
  1. 8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好剧本,可以拍连续剧!
(0)
(0)
玉树琼花
玉树琼花: 谢谢鼓励,再接再厉,好戏刚开始,以后越来越精彩,欢迎经常进来交流!
  • 玉树琼花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5/7/12 19:16:00
  • 来自:甘肃
  1. 9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顶起!
来自手机版
(0)
(0)
  • ^^红尘有爱^^
  • 发表于:2015/7/18 20:30:45
  • 来自:甘肃
  1. 10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好!楼主,加油!
来自手机版
(0)
(0)
玉树琼花
玉树琼花: 谢谢支持
  • 玉树琼花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5/7/22 16:02:42
  • 来自:甘肃
  1. 11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顶起!
来自手机版
(0)
(0)
  • 玉树琼花
  • 发表于:2015/9/1 20:35:11
  • 来自:甘肃
  1. 12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顶起!
来自手机版
(0)
(0)
  • 玉树琼花
  • 发表于:2015/10/20 16:12:31
  • 来自:甘肃
  1. 13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顶!!、、
来自手机版
(0)
(0)
  • Guest1502159375
  • 发表于:2015/12/10 17:27:18
  • 来自:甘肃
  1. 14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来自手机版
(0)
(0)
  • 玉树琼花
  • 发表于:2016/1/22 23:01:50
  • 来自:甘肃
  1. 15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顶??
来自手机版
(0)
(0)
  • 玉树琼花
  • 发表于:2016/1/29 22:02:38
  • 来自:甘肃
  1. 16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顶顶顶
来自手机版
(0)
(0)
  • ^^红尘有爱^^
  • 发表于:2016/2/2 13:51:38
  • 来自:甘肃
  1. 17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来自手机版
(0)
(0)
  • ^^红尘有爱^^
  • 发表于:2016/2/8 19:11:11
  • 来自:甘肃
  1. 18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来自手机版
(0)
(0)
  • ^^红尘有爱^^
  • 发表于:2016/2/21 13:44:28
  • 来自:甘肃
  1. 19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好文章!
来自手机版
(0)
(0)
  • ^^红尘有爱^^
  • 发表于:2017/3/10 16:21:59
  • 来自:甘肃
  1. 23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帖子已过去太久远了,不再提供回复功能,请勿尝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