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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5/8/12 1:15:29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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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说是先试用期7天。7天后要求交押金。押金1000,店里800。商场200,当时也说要是真有事干不了了提前一个月打招呼给退的。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我是从7月9号开始干的。因为要穿高跟鞋。天天脚痛腿痛。实在适应不了这个工作。我8月1号提前打招呼说干完这个月不干了。可现在邻班告诉我说不给退。一分都不给我退。原因是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承认说提前打招呼的事了。当时什么都没有签。给我押金条上写着干不够一年概不退还。我这是什么条款?劳动法里有规定干不够一年不给退押金?我一没有影响工作。二没有造成损害。为什么不给我退?我只是实习期。也没有签合同。我也只是学校刚毕业出来工作。都挣的辛苦钱。这么大的珠宝店这么黑员工。劳动局管这个事么?大家帮我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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