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泉市“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候选人
  •                           酒泉市“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

      酒泉市“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启动以来,在广大群众踊跃提名的基础上,按照逐级推荐的原则,在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层层筛选上报的基础上,由酒泉市“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会议广泛讨论,投票确定了20名正式候选人。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20名正式候选人名单、事迹向社会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公众踊跃投票,评选出你心目中的孝老爱亲模范。

      公示时间:

      2013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如对公示候选人有意见,可于10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反映。

      一、报纸投票

      1.投票时间为10月21日—11月20日(以收寄日戳为准)。

      2.选票裁剪《酒泉日报》刊登选票,用钢笔或碳素笔将所选候选人姓名后的“○”涂黑即可。空白选票可复印,但须与原选票大小一致,缩放、拼接、涂黑部分复印的选票无效。所选候选人不得超过或少于10人,否则视为无效票。

      3.每人限投一张选票,选票必须填写投票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不填、填写错误或重复填写的选票无效。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4.投票坚持群众自愿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

      5.选票邮寄地址为:酒泉市市政大厦西7楼6713室(市文明办),邮编:735000,并在信封标明“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选票也可以县(市、区)或单位统一收集送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二、网络投票

      1.投票时间为10月21日00:00—11月20日24:00。

      2.登陆酒泉文明网(www.jqwmw.gov.cn)“酒泉市‘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专题”,进入投票页面,点选候选人姓名旁的方框,提交投票。所选候选人不得超过或少于10人,否则视为无效票。

      3.提交选票必须输入投票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不输入、输入错误的选票无效;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4.每个身份证号码限投票1次,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为准。

      5.投票坚持群众自愿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刷票”等弄虚作假行为。

      社会各界公众如对单位、个人投票操作有异议,请于11月20日前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2613056

      电子邮箱:WMB555@163.com

     

                                酒泉市“十大孝老爱亲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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