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城市供热管理条例”三十八条涉嫌违法,应修改

  • 雾锁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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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10/17 16: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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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冬季的到来,酒泉市出台了《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该条列的出台迅速引起了全区各方的广泛关注,同时也给全区解决供热矛盾提供了解决矛盾的法律依据。

  《酒泉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最引人关注,尤其”热损费”引起市民诸多不满,通过笔者多次阅读,也发现了不合情理的地方!其中三十八条规定“住宅”停暖要收“热损费”。其显然和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法律依据如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第三条,经营者提供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遵守本法。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1993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一部法律,全国人大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法规,其效力远远大于国家部委,各自治区,省一级的人民政府。国家”立法法”规定:全国人大立法是上位法,部委,省一级以下立法是下位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如果两法相互冲突,应优于上位法。

   由于社会的发展开放人员流动性很大,冬天停暖到另一个城市生活已是民众自由的选择,地方立法应尊重人情,世故,常理……当前疫情对全区经济发展影响很大,许多门店关闭,按城市供热管理规定,住宅供热收费23.5元,商品30元,都按20%收热损费显然不够公平,公正,因为商铺包含税费,按一个级别收费显然不够合适。

  只有政府守法,全民才会守法。社会的责任最主要承担者是政府,政府的责任就是依法行政,做一个法制化的政府,政府一定要照顾老百姓的利益,而不是服务于某个利益集团,只有政府把责任担当起来,企业才会有更好的市场,只有政府守法,人民群众才会根着政府一起奋斗。
  • wxidS7zt92Yw6617
  • 发表于:2020/10/17 22: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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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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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部门应当监督供热企业好好供热,前几年,年年爆管上新闻,近几年,年年挖路换管道。供热刚有点改善,又收热损费,真能折腾!收了热损费供暖就好了吗?热损费补给上下楼用户了吗?用户不热的暖气就热了吗?偏向关系企业,能不能替百姓多想点!
  
  • 一个打工的人
  • 发表于:2020/10/18 6: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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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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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气报停后冷水都无法通过,何来(热损费)之说?
  
  • 甘肃省锦舆兴防水公司
  • 发表于:2020/10/19 8: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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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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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笔者
  
  • 雾锁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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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10/20 14: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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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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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任重而道远。
  • 雾锁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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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10/20 20: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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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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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20%的《热损费》依据何在?这跟强买强卖有啥区别?我不买你的东西,不接受你的服务需要给你赔偿吗?强盗逻辑。
  • 葫芦小金刚
  • 发表于:2020/10/22 9: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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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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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很棒,但是并没有什么卵用……该收的一分钱不会少
精神腐朽,灵魂出走
  • 雾锁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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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10/26 10: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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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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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规定: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立法应体现人民的意志。(酒泉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出台前,草案要向社会发布,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意见,这些程序都没有走,立法过程要具有开放性,透明度,立法要坚持走群主路线。
  • 家事国事天下事
  • 发表于:2020/10/26 11: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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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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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不供暖
  • 匆匆那年
  • 发表于:2020/10/26 11: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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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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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来的文件?太过份了吧。
寻找最初的自己~~~
  • 雾锁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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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11/4 2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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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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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纯粹是应付差事问的不答,无语了。
  • 雾锁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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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11/5 9: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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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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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在人民网答复敷衍了事,问东答西,无语了,再一次看到了机关作风。
  • @@@
  • 发表于:2020/11/11 20: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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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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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应该向兰州学习,自己烧,用多少掏多少钱,省的向现在一样,交钱不热,不用还收钱,酒泉的部门领导都是人才啊,收这钱是不是有提成呢
  • 雾锁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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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11/13 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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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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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在人民网答复本身就有问题,应有市法制办回应社会的关切,住建局又不是法制单位,问东答西,没有什么专业性,说武威,金昌如何,你是酒泉啊!把酒泉的事办好就行。
帅娃
帅娃: 现在国家就养着一群,吃肉不吐骨头的政府狗,受伤的永远是老百姓
2020-11-15 09:22:44 回复
  • 雪宝
  • 发表于:2020/11/13 1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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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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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损费本来就是不合理,管道损耗和热力输送损耗早已经计算在暖气费里了,现在提出的热损费就是说占了邻居家的光,那么以后是不是还要规定住在饭店餐厅边的人家上交闻香费???因为你闻到了人家的菜香味!
雾锁南洋
2021-12-20 06:18:05 回复
  • 帅娃
  • 发表于:2020/11/16 13: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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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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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政府部门制定的,现在政府能管得了你老百姓的事,不然人家兜兜里装啥?
  • 雾锁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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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12/7 1: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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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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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事给政府反映,政府对你说:这是法制社会,干啥都要依法,为何政府干的违法的事,却不承认违法,一定要强行通过呢?
  • 九千岁
  • 发表于:2020/12/7 23:07:27
  • 来自:甘肃
  1. 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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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对的,供暖公司既然收费就也是盈利公司,谁家做生意没有成本和消耗,难道开饭店的还的让客户掏油盐酱醋的钱?
  • 九千岁
  • 发表于:2020/12/7 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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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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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政府部门在出台这个规定的时候在想什么
  • 雾锁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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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12/9 22: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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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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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供暖公司就是垄断企业,缺乏社会竞争,老百姓意见就相当大,现在政府又把政策向利益集团倾斜,是何道理?
  • 雾锁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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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12/9 22:56:37
  • 来自:甘肃
  1. 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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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政策出台前举行听证,听证都是什么人参加?他们从事什么职业?和利益集团有没有瓜葛?政府应公开这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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